一旦需要进行剖宫产,根据最新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方法》规定(2003年5月1日开始执行),手术前医生有责任将剖宫产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导致的并发症如实地告知准妈妈本人,必须由准妈妈本人及其家人同时签署手术单才能进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