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社区
 
  • 快速搜索
  • 搜索
回复:关于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 发表新帖
 [楼主] 宜佳 发表于: 2005-06-17 15:50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宜佳

隐藏广告

在新的有买有卖版规中,有一条是“丫丫家庭网禁止销售国家禁止产品”,对这一条规定,再次提醒各发贴的卖家注意。

禁售条目

法律相关规定与举例

考古发现品或者禁止出口的物品

根据《全国人代会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2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黄金、白银或者其他贵重金属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中国文物保护法(修正本)>第25条 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被禁止的著作、文献、资料等

 

冗长的电子邮件或网址列表

中国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表示:买卖E-mail地址属违法行为,依照《刑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民法通则,对出售人进行处理。 

域名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转让或买卖带CHINA和cn结尾的域名。 如:在COM、NET后有CN、SH、JP等特有名词结尾的的域名以及在COM、NET前带有C HINA,UN等一些特有名词的域名也不能交易。

医疗及医疗器材

如:医疗广告以及医疗药品。

处方药物及其原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如:毒品麻醉药物和相关用具。

人体器官、遗体等

 

可能会危害他人的物品

 

需要执照才能使用的设备

如:广播发射台。

伪造证件

如:伪造的驾驶执照、身份证、档案及其他证件;户口转让;有关政府的许可证。

档案

根据《中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16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或者窃取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167条的规定处罚。

保险服务以及契约

 

未经过法律审查的物品

如:文学作品,电子媒体,印刷品,电子书籍
等。

攻击性的种族主义物品,
反宗教信仰物品

 

音像制品

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的第3条 音像制品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禁止经营有下列内容的音像制品:(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三)泄露国家秘密的; (四)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五)诽谤、侮辱他人的;(六)国家规定禁止出版、传播的其他内容。

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的第14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伪造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或者版号,不得从事非法音像制品出版活动。

计算机 、软件等相关制品

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为了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如:1.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等,共享软件。2.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经授权的软件)3.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4.解密软件(为破解正版软件密码)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9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四)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本条第(三)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由本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如:科研用软件--某银行的操作系统、某网络公司的数据库程序、某导弹发射程序。(未经授权的软件)

盗版及仿制品

包括软件,光碟,影像制品;由设计师设计的服装,手表,配件;注册成为专利的品牌及其产品。

酒精饮料

国酒不能卖,洋酒收藏数量1~3瓶可以卖,大于此数量不能卖。拥有出售酒精饮料的执照者除外。

烟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6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色情广告和性服务

 

不提供实质性物品的,
而是虚拟的服务

 

股票、债券和抵押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第31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第三十二条 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如:证券、股票、债券、彩票、流通的认购证。

钱币

 

根据《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5条: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如:人民币(第三版后)、假币、流通错币。

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7条 在中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

抽签、售卖的票据及彩票

如:地铁月票和火车票等是通过客运局统一发行,销售的,不允许个人买卖。(少量非盈利性个人余票允许买卖)

邮品及相关物品

根据国家邮政局制定《集邮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如:1949年以后,印有中华民国的字样的邮票不能出售。

偷盗品,走私品

水货,走私货不能买卖。

犯罪工具

如:撬锁设备。

危险物品

如:易燃物品、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等。

军火武器

1)所有枪械防制品(包括仿真枪),弹药,或相关器材以及催泪等防卫性武器--子弹,消音器,火药,飞机大炮等等。除是古董或收藏类(如果弓弩写明伤杀力很大,也要删除)

2)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警用和军用设备

监视,监听类设备;警方有关物品: 警服,警徽等。

动物

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如:国家保护级动物(标本、活体或相关产品)及化石。

饲料

根据国务院令第266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15,16,17,18,19条等规定。

成人类商品

1、女性口服/女用强效催情用品/春药
2、伟哥
3、药字号物品(及带有与药有关语句的物品)
4、电子版的增大教程
5、人造处女膜
6、未注明成人情趣用品的手铐(其他容易与警用装备混淆的物品)
7、成人网站账号等
8、成人电影、成人小说
9、商品名或商品图片中含有淫秽、色情、有误导买家成分等不良信息

需有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授权

如:有线电视或碟型人造卫星天线,此类物品的出租或转让由广电局的有关部门授权进行交易。

其它

所有以上未列出的凡中国法律、法规或条例严禁拍卖的物品,和不属于您的物品。

任何与丫丫家庭网的交易宗旨不符的物品。

骚扰、侵犯他人权利,如:个人私密资料。

被认为具有攻击性的物品及烟花爆竹等。

电子书籍,有相关部门授权书的除外。

免费下载电影的网址。

其他违反国家规定或丫丫家庭网认定不予登录的商品信息

(以上内容整理自淘宝网)


2005年06月17日 15:52, 宜佳 作第 1 次修改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2楼] 桃李 发表于: 2005-06-17 15:57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桃李

禁止销售的商品这么多呢!!那我是不是也不买这些东东啊!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3楼] 别惹我 发表于: 2005-06-17 15:58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别惹我

禁止销售的商品这么多呢!!那我是不是也不买这些东东啊!
国家都禁止卖了,你肯定是不能买的了!如果买的话,也是非法的哟!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4楼] 大脚丫妈妈 发表于: 2005-06-17 15:59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大脚丫妈妈

我会作个合法的好公民的,丫丫这里常来的卖家好像也没有看见卖以上东东的呢!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5楼] 天不怕地不怕 发表于: 2005-06-17 16:16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天不怕地不怕

一般一般吧,所有禁止的东东都有可能私低下交易的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6楼] 天使之翼2005 发表于: 2005-06-17 16:40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天使之翼2005

有管的吗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7楼] 刘雨昕 发表于: 2005-06-17 17:04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刘雨昕

恐怕也没有人卖的!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8楼] aihelanshandeyu 发表于: 2005-06-17 18:50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aihelanshandeyu

反正没有人管,还可以私下销售的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9楼] 拂云石燕 发表于: 2005-06-17 20:06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拂云石燕

明白了。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第10楼] geyong 发表于: 2005-06-17 20:55 快速回复 引用回复  回顶端
geyong

有卖的就有买的,有什么办法呢?





    
当前离线 查看会员个人资料 发送短消息
回复:关于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 发表新帖 [人气指数:12273]


丫丫社区正在改版中,暂停发帖功能。需要发帖,请访问 丫丫网圈圈



网站导航 | 服务条款 | 刊登广告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招聘人才
版权所有©丫丫网 ICP:沪B2-20030192 沪ICP备06061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