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啦?谁丢了?呵呵……当然是俺了!
什么时间丢的?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啦。
什么地点丢的?当时的地安门商场。
事情的经过是怎么样的呢?
在我4岁的那年,我清楚的记得,是我丢了的那天(好像是废话啊),我父亲骑车带我去鼓楼玩,然后就到了地安门商场(当时是什么样子我完全不记得了),随后就看见很多人在排队买什么东西,因为我当时太小,实在不记得了。我父亲也去排队,又怕我被挤着,就让我站在一旁没人的地方,嘱咐我一定不能走开!我答应了。于是父亲就去排队,而我则老老实实的站着看。
过了一会儿,人流(人的潮流,而不是手术!下同)越来越多,全是些大人在我眼前晃。我就找不到父亲在哪儿了!我心里怕极了!想到排队的人流(同上)中找,但是人实在太多了,俺当时才4岁,还没有大伟妈妈高呢,所以这个计划是难以实现的。俺又有了主意,来到外面父亲放自行车的停车处,也没细看就断定车不在了!完了!俺爹不要俺咧!得到这个结论以后,俺唯一能做的,就是裂开俺那丰满、红润、性感的小嘴,鼻涕眼泪地开始了优美动听的童声独嚎。
很快,俺美妙的声音就引来了知音————几个路过的红卫兵。他们围上来问我叫什么,住在哪里。俺叫什么倒知道,俺住的地方俺还真不知道,俺父母工作的单位是个国家机关,里面非常大,甚至还有个足球场,人们都叫大球场。于是俺告诉他们俺家住在大球场。几个人问了半天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互相研究了一下,最后决定把俺当成一分钱。有的筒子可能不明白什么意思,俺小的时候有首歌,歌词是这样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就这样,俺就到了鼓楼派出所。警察叔叔阿姨对俺可好了(不象现在的……还是别说了,莫谈国事!)!不光逗俺开心,还给俺买了饭吃!俺吃得可香了!人家都说公安局(不知能否显示)的饭不好吃,那是谣言,俺可以证明,非常好吃!
再说俺的老爹,买完东西出来却怎么也找不着俺了,心里的着急上火就别提了,里里外外找了个够,最后没办法只好去报案(丢人案)。结果俺已经等他多时了。以前大人们总是吓唬俺,公安局专门抓坏人的(那时候确实是),只要进了公安局就会被枪毙!现在俺亲自进了一回,感觉非常好!所以一到家,俺就象小鸟一样扑进了俺爷爷的怀里,兴奋地炫耀说:“爷爷!我今天进了公安局了!人家不但没枪毙我,还给我饭吃呢!”
2007年03月31日 00:11, goway 作第 1 次修改